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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非新能源配送货车将禁行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姑苏晚报|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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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将设置为绿色配送示范区,非新能源配送货车将禁止通行。昨天下午,苏州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更多物流配送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加盟绿色环保、高效智能的“苏式配送”大军,共建城市美好环境。
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既是防治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破解城市配送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的“三难”问题的有效途径。2018年6月,苏州作为长三角地区唯一城市入选全国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申报成功后迅速启动创建工作,出台了《苏州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加快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苏式配送”管理与服务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丙华介绍,目前,苏州已基本建成由物流配送枢纽、城市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三级“圈层式”城市货运配送网络体系。苏州市区新能源配送车保有量从创建伊始的不足500辆,增长到如今的1207辆,增长了1.4倍;城市货运配送平均吨公里运输成本下降12%,日均单车行驶里程增加了13%,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节约7%,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成效日益显现。
会议介绍,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设置为绿色配送示范区,禁止非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抢修急救、社会保障类燃油货车除外)。绿色配送示范区内设置54处临时新能源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点(区),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在古城区外宽度4米及以上的非机动车道上,允许新能源配送车辆非高峰时段临时停靠装卸作业。
市机动车排污防控中心检验科科长郑兴春说,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位居全国第四,机动车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特别是柴油货车,虽然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5%左右,但在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中,排放了60%以上的氮氧化物和70%以上的颗粒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也达到30%以上。同时路检路查及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柴油货车超标率约三成,并且超标情况比较严重,部分甚至会达到10倍以上。因此,通过建立古城区绿色配送示范区,可以减少普通燃油车辆的使用,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下一阶段,苏州将全面启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配送车辆,统一车身标识,鼓励引导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布设新能源货车充电设施,年底前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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